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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4 13:45: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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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长交流材料:把握原则技巧,争当“纪律卫士”(精选文档)

纪检组进驻部门后,如何有效履职呢?这是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关心和关注的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作为一名派驻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这次会议,我主要交流三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加强学习,积极融合。

学驻在部门的法规、业务知识,办事流程和工作规则等,凡与驻在部门相关的知识都要学,让自己在纪律监督的过程中不说外行话,做内行人。就是积极主动地融入到驻在部门的工作和人员当中,了解驻在部门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知道他们在做什么、想什么,懂得驻在部门的工作规律、内在要求和办事流程,弄清楚所服务的对象,延伸一级管理的是谁,分析驻在部门每一个岗位潜在的风险点。只有将自己摆进去,融入到驻在部门的方方面面,他们才不会排斥你、堤防你,拒你于千里之外,自己才不会成为“孤家寡人”,自己的工作才不会脱离实际,纪律监督才会厚植于广大民众之中,我们也才能知道监督谁,如何监督,如何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找准定位,发扬优势。

就是要准确定位自己在驻在部门中的角色。“融合”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和把握驻在部门的实情,但不能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纪律卫士”。准确“定位”自己,弄清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在业内,我们不越权、不越位、也不越界。作为一个纪检监察人,我们要实现“监督的再监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自己摆在监督者的位置,切实履行好《党章》和《宪法》所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过去设立纪工委的时候,虽说与部门联系也比较紧密,但始终有距离,对部门的了解也仅仅停留在面上,更深层次、更全面、内在的、本质的东西始终无法掌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设立监察委以后,向部门派驻纪检组,这一举措让纪律监督更贴近更给力。因为“驻”在部门,纪检组便于及时地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指示精神,便于开展法规、纪律宣传和警示教育,便于适时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活动和纪律督察。因为“驻”的优势,使纪律监督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实现了由有距离监督向零距离监督的转变;
二是实现了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的转变;
三是实现了由面上监督向深度监督的转变。

三、坚持原则,懂得自律。

因为纪检组工作的“特殊性”,驻在部门的领导及其职工多多少少与纪检组工作人员保持着一定的心理距离。或许在部分人的心里,总觉得纪检组的同志是来监视他们的。对驻在部门人员的心里想法,要理解,缩短双方的磨合和习惯时间。纪检组工作不是跟谁过不去,是要通过常提醒、早打招呼,让每一个行使公权力的人习惯在纪律规矩的约束下工作和生活。只要人人都能够在纪律和规矩的框架内工作和生活,跟谁都过得去;
如果有谁想突破纪律的约束,想凌驾于纪律之上,就跟谁过不去。因此,纪检组要把纪律常挂嘴边,对驻在部门常提醒,时时处处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经过近两个月的工作,纪律和规矩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已深入人心。驻在部门常常事前会询问“某某事能不能这样做?”有些时候,个别同志甚至会说:“能不能做问纪委的人,他们说了算。”每每有这样或那样的询问,听到这样或那样的说法,既欣慰又不安。欣慰的是纪检组没有成为“稻草人”,对驻在部门纪律的宣传和执行有了效果,大家的纪律意识在不断增强;
不安的是他们对纪律的认识还有待于提高,因为不是纪委说了算,而是制度和规定说了算。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驻在部门从领导到职工充分尊重纪检组的工作,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骄不躁,不搞特殊,更不能自我意识膨胀,目空一切,产生优越感,让人觉得你高高在上而不可亲近。要学会自省,懂得自爱和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而且要做得比别人更好,成为遵守纪律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只有这样,执纪才有底气,才无愧于“纪律卫士”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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